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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2018 年 04 月

聖經無誤論

就你看來,聖經中既有錯誤,聖經無誤就站不住腳。福音派也知道這些問題,從耶柔米(Jerome)、奥古斯丁(Augustine), 一直到如今,都在討論這些問題,我們不是蒙著眼睛瞎讀一氣!這類所謂的錯誤可歸納為兩類,一類是聖經與科學的結論不合,另一類則是不同經卷的記載有出入(比如,列王紀與歷代志之間的,四福音書之間的,以及使徒行傳與書信之間)。

有些福音派的人認為,我們應當承認聖經中的確有一些無傷大雅的小錯誤,而且這些錯誤大抵是關乎史實、文字與科學的,因此就宗教與倫理的立場看,尤其是關乎神、基督與救恩,聖經仍是「無誤」,「可成為關乎信心與信仰實踐唯一無誤的準則」(西敏信條,Westminster Confession)。這種立場,通常稱作「有限度的無誤」(limited inerrancy)。那就是說為了避免福音派的建構好像骨牌一樣全然垮掉,所以就承認聖經的確有些錯誤。錯了,福音派對聖經的看法立在堅固的根基上,是不會移動的。我們只能說,我們不能說持這種看法的人不是福音派,但也沒有自由把全然無誤規定為正統福音派的信條。卡爾·亨利(Carl Henry)博士與根湼夫,根沙(Kenneth Kanzter)博士說,持有限度無誤觀點的人,你可以說他們「前後不一致」,但不可說他們是「假」福音派,這種看法我能同意(註3)。

直到現在,我顯然還是屬福音派中第二類的人,因為我還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放棄聖經無誤的立場。相信若了解得更透徹,還要大大地肯定說:「聖經都是真的。」那麼就讓我告訴你,為什麼我較喜愛「無誤」,而不喜歡「有限無誤」;為什麼你已經認為一定有問題了的,我還要延遲承認,還要為之辯護。這是因為我認為這些問題是基督徒的問題,而不是聖經的問題。

1.我們的神學是:聖經是神透過人寫成的神的話,理所當然,神不會説出違背自己的話。這就是爲什麼我認爲應當有耐心去協調聖經中表面不一致的東西,而不是隨意宣告聖經有错,或是亂作解釋。

2.幾十年來,有些原被認爲是聖經有錯的問題,現在已證明不是那麼一回事了。經過耐心的研究,有新的發現,問題也就解決了。我就舉一例說明,在使徒行傳十七章6、8節,有「地方官」(politarchs)這個辭,是指帖撒羅尼迦的地方首長。這個字在新約,在其他的希臘文文獻都不曾看到,所以早先有些學者就批評路加疏忽了,但後來有些第二、第三世紀的文獻陸續出土了,其中有帖撒羅尼迦的文獻,證明路加這樣用這個辭沒錯。現在我們知道,每個城市的市委會,就是由一羣地方官所組成,帖撒羅尼迦的市委會大概有五、六人。所以我老是覺得,若有什麼聖經上的難題,我們說「未解決」比説「錯誤」要更好。

3.至於神學倫理學的無誤,還是歷史科學的無誤,雖然不難分辨,但有時卻是見仁見智。耶穌與祂的門徒也從不加以區守,他們似乎認爲「凡聖經所説,皆沒錯」(洛桑信約,附第二條),我們頂好也效法他們。

4.基督徒處理其他的神學問題也當如此。不能說那個教義是絕對沒問題的,若因有問題就不信,要等問題解決了才信,那我們就什麼也不能信了。舉個例説,誰都知道神是愛,但又爲什麼有惡?惡的權勢又這麼大,到處是不義,無辜的要受苦,大災難又使那麼多人死亡!但碰到這些問題時,我們不能說等把問題解決了再相信神的慈愛,而是當承認沒法弄清楚這些問題,但願意努力去解決,以便得到亮光。即使有尚未解決的部分,我們還是要信神是慈愛的,因爲耶穌這樣教導我們,也給我們作了好榜樣,我們對神的話也是需要這種信心。

5.若要說對神的話謙卑好,那麼我們説聖經無誤比較容易有這種謙卑的態度。若説「有限無誤」,則謙卑就會少了點!至於說聖經有誤,結果就可想而知了。我先前已説過,說聖經有少數的小錯誤,照道理說,應無損聖經之權威崇高,也不能就此説聖經本身少了些什麼(這些都是福音派的信條)。但就以往的經驗看來,人的信仰一不穩,要他謙卑而不批評也就難了。

所以我還是主張聖經無誤。

以上節錄自「當代神學對話」p.130-131, 136-137, 138-1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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